追光丨健身er们“阳康”后,如何科学稳妥地恢复运动?******
新冠感染后“阳康”了
好想赶快回健身房“撸铁”
可现在到底适不适合锻炼?
应该怎样科学恢复运动?
这是近期不少小伙伴们关心的问题
让我们听听专家们怎么说
问题一:恢复期到底能不能运动?
山西白求恩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王萍芝表示
新冠感染后长期住院或居家养病
会导致肌肉力量和耐力的下降
适量运动有利于身体恢复
但切忌操之过急
一般情况下
恢复期运动量
不宜超过平时的三分之一
逐渐增量即可
对患有糖尿病、高血压、冠心病
等慢性病人群
及60岁以上老年人
最好在运动前咨询医生
根据自身情况
制定具体运动处方
问题二:如何保证运动适量?
恢复运动之前及过程中
可持续对身体状况进行评估
广东省体育局日前发布的
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转阴后(阳康人员)重返运动指南》指出
可使用6分钟步行距离试验
简易评估运动能力
正常人6分钟步行距离大于450米
主观感受轻松、不费力
心率在每分钟110次以下
可以尝试开始恢复运动
世卫组织提示
恢复运动过程中
可使用“Borg主观疲劳感知评估量表”
粗略作为逐步提高活动水平的指南
如在锻炼后感到严重疲劳
以及其他症状加重
此时应避免进一步活动
问题三:恢复运动应如何“循序渐进”?
恢复初期可开展一些相对温和的运动
如慢步走、做广播操、健身操等
而且要控制时间和强度
足球、篮球、羽毛球、长跑等
较为剧烈的运动
建议暂缓恢复
根据世卫组织发布的
《康复指导手册:COVID-19相关疾病的自我管理(第二版)》
可考虑将恢复锻炼分为
五个阶段
每个阶段至少保持7天
第一阶段:为恢复锻炼做准备
例如:呼吸练习、温和的步行、拉伸和平衡练习
第二阶段:低强度活动
例如:散步、轻微的家务
第三阶段:中等强度的活动
例如:快走、上下楼梯、慢跑等
第四阶段:具有协调和有效技能的中等强度练习
例如:跑步、骑自行车、游泳等
第五阶段:回归到基线练习
可以完成感染之前的正常运动锻炼了
问题四:“阳康”人员恢复运动还有哪些注意事项?
王萍芝提醒
运动时要及时监测心率变化
以及主观感觉
如再次感染新冠
或运动时出现
心悸、头晕、胸痛等不适
须立即停止运动
必要时寻求医疗帮助
长期健身者普遍认为自身体质好
易在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
进行较高强度运动
造成病情反复
因此切忌盲目自信
避免过度运动
记者:刘扬涛、马晓媛、薛宁婧
视频制作:薛宁婧
编辑:吴俊宽、王沁鸥
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